2020年,A股共有396只新股上市,融资总额为4725亿元,与2019年相比,IPO数量和融资额同比分别增长95%和86%。
其中,科创板IPO数量145家,融资额高达2226亿元,在各板块中排名第一,可谓是一枝独秀。其次是上交所主板1234亿元(90家),创业板893亿元(107家),中小板372亿元(54家)。

对于拟上市企业而言,重要的是做好上市前期的规范工作,尤其是财务的规范性,这几乎已成为拟IPO企业踏入资本市场的入场券。
近几年来,企业IPO财务规范的重点核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
2、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式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
3、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
4、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5、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
6、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
7、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
8、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
9、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
10、期末对欠账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能估计不一。
11、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12、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对于拟IPO企业而言,财务不规范是硬伤,甚至可能带来实质性影响,导致企业上市止步,或是通过规范整改大大增加企业规范成本,拖延上市进程。IPO规范要趁早!